欢迎来到新都领衡律师所网!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律师介绍

郭海燕律师 郭海燕律师,中共党员,自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业务,现任领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先后担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委会副主任、四川省律师协会妇女与未成年人专业委员会,新都区人民调解协会委员、四川省河北商会法律维权部专...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郭海燕律师

手机号码:13980779708

邮箱地址:290294910@qq.com

执业证号:1510120111156289

执业律所:四川领衡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66号和信新城市中心15楼5号

合同纠纷

怎么写赠与合同纠纷答辩状

房屋赠与合同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李XX,女,1970年1 月24 日出生,汉族, 现住XX市XX区XX街道XX村。

被答辩人:王XX,女,1925年11 月7 日出生,汉族, 现住XX市XX区XX居委。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房产权属争议纠纷一案,现答辩人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答辩如下:

一、原告的第一项诉讼请求不属于民事审判的范围,应依法驳回原告该项诉讼请求。

原告的第一项诉讼请求要求“确认XXX原办理的XX区国用(1999)字第11(××)×××号土地使用证及日房字第0×××号城镇私房所有权证的行为无效”。而XXX办理上述土地使用证及城镇私房所有权证的行为属于行政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因此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不属于民事审判的范围,应依法驳回。


怎么写赠与合同纠纷答辩状


二、原告的第二项诉讼请求无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应依法驳回。

原告的第二项诉讼请求要求“确认被告李XX于2006年7月26日与周家强签订的赠予协议书无效”。无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李XX与XXX签订协议时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XXX自愿将合法财产赠予被告李XX,李XX也愿意接受,其他任何第三人都无权干涉,该赠予协议书当然有效;何况该赠予协议书经过了公证处的公证,其真是性和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

三、原告的第二项诉讼请求属于无理要求,无法无据,应依法驳回。

(一)如原告所讲,本案所涉及的2套房产现均登记在答辩人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答辩人是该2套房产的当然的合法所有者。

(二)本案所涉及的2套房产原为答辩人亡夫XXX所有,2006年7月26日,XXX通过公证的方式将该2套房产赠予答辩人;公证人员通过对涉及该2套房产的相关法律文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出具了(2006)日证民字第×××号公证书,这也就说明答辩人受赠该2套房产之前的相关法律文件全部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告诉称该2套房屋为自己所有,是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根据的。

综上,对于上述2套房产,答辩人取得途径合法,且持有合法的产权证书,该2套房产无可争议地为答辩人所有。原告无理起诉,企图争夺答辩人的财产,不仅法律不会支持,也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

总之,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 致

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李**

20XX年X月X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980779708

联系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66号和信新城市中心15楼5号

Copyright © 2021 www.cdlvshi.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